今日辟謠(2023年11月9日)
2023年11月9日
謠 言 廣東居民階梯電價進入“非夏季標準”,要漲價了?
真相:近日,隨著廣東居民階梯電價進入“非夏季標準”,網(wǎng)上流傳“廣東冬季電價漲價”“電費更高了”的說法。對此,廣東電網(wǎng)回應稱,網(wǎng)傳消息是謠言,廣東省居民電價沒有變化。根據(jù)《廣東省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銷售電價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粵發(fā)改價格〔2017〕498號)公布的廣東省居民生活電價價目表,居民生活電價標準從2017年4月1日起執(zhí)行至今。廣東居民階梯電價也并未改變,根據(jù)《關于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粵價〔2012〕135號),將電量分檔劃分為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,每年的5-10月執(zhí)行夏季標準,11月-次年4月執(zhí)行非夏季標準。此規(guī)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便已實施。
據(jù)了解,廣州夏季居民電價第一檔為0~260度,第二檔為261~600度,第三檔為601度及以上。非夏季電價第一、二、三檔的區(qū)間分別為:0~200度,201~400度,401度及以上。一、二、三檔的電價分別為:0.58886875元/度、0.63886875元/度、0.88886875元/度。也就是說,居民電價分為三檔,相應檔次的價格不變,變化的是檔數(shù)的電量標準,非夏季標準更加容易“跨檔”。因此,在同樣的用電量下,因夏季與非夏季電量檔位標準不同,費用會不一樣。(來源:廣東省互聯(lián)網(wǎng)舉報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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